民用核清静装备监视治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00 号
《民用核清静装备监视治理条例》已经2007年7月4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聚会通过,现予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民用核清静装备监视治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对民用核清静装备的监视治理,包管民用核设施的清静运行,预防核事故,包管事情职员和公众的康健,;で樾,增进核能事业的顺遂生长,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核清静装备,是指在民用核设施中使用的执行核清静功效的装备,包括核清静机械装备和核清静电气装备。
民用核清静装备目录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商国务院有关部分制订并宣布。
第三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适用本条例。
民用核清静装备运离民用核设施现场举行的维修活动,适用民用核清静装备制造活动的有关划定。
第四条 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对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实验监视治理。
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遵照本条例和国务院划定的职责分工认真有关事情。
第五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应当建设健全责任制度,增强质量治理,并对其所从事的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肩负周全责任。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对在役的民用核清静装备举行检查、试验、磨练和维修,并对民用核清静装备的使用和运行清静肩负周全责任。
第六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应当切合国家有关工业政策。
国家勉励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的科学手艺研究,提高清静水平。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对违反本条例划定的行为,有权向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举报。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接到举报,应当实时视察处置惩罚,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 标 准
第八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标准是从事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的手艺依据。
第九条 国家建设健全民用核清静装备标准系统。制订民用核清静装备标准,应当充分思量民用核清静装备的手艺生长和使用要求,连系我国的工业基础和手艺水平,做到清静可靠、手艺成熟、经济合理。
民用核清静装备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十条 涉及核清静基来源则和手艺要求的民用核清静装备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组织制订,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分和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联合宣布;其他的民用核清静装备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分组织制订,经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认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分宣布。
民用核清静装备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分组织制订,经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认可,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分宣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分备案。
制订民用核清静装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充分听取有关部分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一条 尚未制订响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应当接纳经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认可的标准。
第三章 许 可
第十二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应当遵照本条例划定申请领取允许证。
第十三条 申请领取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或者无损磨练允许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ㄒ唬┚哂蟹ㄈ俗矢;
。ǘ)有与拟从事活动相关或者相近的事情业绩,并且满5年以上;
。ㄈ┯杏肽獯邮禄疃嗨秤Φ摹⒕蠛思案竦淖ㄒ凳忠罩霸,其中从事民用核清静装备焊接和无损磨练活动的专业手艺职员应当取得响应的资格证书;
。ㄋ模┯杏肽獯邮禄疃嗨秤Φ氖虑槌『稀⑸枋┖妥氨;
。ㄎ澹┯薪∪闹卫碇贫群屯晟频闹柿堪芟低,以及切合核清静监视治理划定的质量包管纲要。
申请领取民用核清静装备制造允许证或者装置允许证的单位,还应当制作有代表性的模拟件。
第十四条 申请领取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或者无损磨练允许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切合本条例第十三条划定条件的证实质料。
第十五条 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事情日内完成审查,并对切合条件的揭晓允许证,予以通告;对不切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在审查历程中,应当组织专家举行手艺评审,并征求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的意见。手艺评审所需时间不盘算在前款划定的限期内。
第十六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允许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ㄒ唬┑ノ幻啤⒌氐愫头ǘù砣;
。ǘ)准予从事的活动种类和规模;
。ㄈ┯杏孟奁;
。ㄋ模┓⒅せ亍⒎⒅と掌诤椭な楸嗪。
第十七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变换单位名称、地点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换工商挂号之日起20日内,向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申请办理允许证变换手续。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变换允许证划定的活动种类或者规模的,应当凭证原申请程序向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重新申请领取允许证。
第十八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允许证有用期为5年。
允许证有用期届满,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需要继续从事相关活动的,应当于允许证有用期届满6个月前,向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提出延续申请。
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应当在允许证有用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议;逾期未作决议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九条 榨取无允许证私自从事或者不凭证允许证划定的活动种类和规模从事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
榨取委托未取得响应允许证的单位举行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
榨取伪造、变造、转让允许证。
第四章 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
第二十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应当提高核清静意识,建设完善的质量包管系统,确保民用核清静装备的质量和可靠性。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对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举行质量治理和历程控制,做好监造和验收事情。
第二十一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应当凭证其质量包管纲要和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的要求,在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最先前体例项目质量包管分纲要,并经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审查赞成。
第二十二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活动最先30日前,将下列文件报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备案:
。ㄒ唬┫钅可杓浦柿堪芊指僖统绦蚯宓;
。ǘ)设计内容和设计进度妄想;
。ㄈ┥杓谱裾盏谋曜己凸娣赌柯记宓,设计中使用的盘算机软件清单;
。ㄋ模┥杓蒲橹せ疃宓。
第二十三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制造、装置单位,应当在制造、装置活动最先30日前,将下列文件报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备案:
。ㄒ唬┫钅恐圃臁⒆爸弥柿堪芊指僖统绦蚯宓;
。ǘ)制造、装置手艺规格书;
。ㄈ┓职钅壳宓;
。ㄋ模┲圃臁⒆爸弥柿客。
第二十四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不得将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确定的要害工艺环节分包给其他单位。
第二十五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制造、装置、无损磨练单位和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聘用取得民用核清静装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和无损磨练职员资格证书的职员举行民用核清静装备焊接和无损磨练活动。
民用核清静装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批准揭晓资格证书。民用核清静装备无损磨练职员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分凭证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的划定统一组织审核,经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批准,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分揭晓资格证书。
民用核清静装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和无损磨练职员在民用核清静装备焊接和无损磨练活动中,应当严酷遵守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无损磨练单位应当客观、准确地出具无损磨练效果报告。无损磨练效果报告经取得响应资格证书的无损磨练职员签字方为有用。
民用核清静装备无损磨练单位和无损磨练职员对无损磨练效果报告认真。
第二十七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单位应当对其设计举行设计验证。设计验证由未加入原设计的专业职员举行。
设计验证可以接纳设计评审、判断试验或者差别于设计中使用的盘算要领的其他盘算要领等形式。
第二十八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制造、装置单位应当对民用核清静装备的制造、装置质量举行磨练。未经磨练或者经磨练缺乏格的,不得交付验收。
第二十九条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对民用核清静装备质量举行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验收通过:
。ㄒ唬┎豢善局ぶ柿堪芤笾な抵柿渴芸氐;
。ǘ)泛起重大质量问题未处置惩罚完毕的。
第三十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所从事的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举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4月1日前向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本单位事情场合、设施、装备和职员等变换情形,质量包管系统实验情形,重大质量问题处置惩罚情形以及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和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落真相形等内容。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对本单位在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中泛起的重大质量问题,应当连忙接纳处置惩罚步伐,并向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报告。
第五章 收支口
第三十一条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核设施举行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的境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ㄒ唬┳袷刂谢嗣窆埠凸闹捶ā⑿姓规则和核清静监视治理划定;
。ǘ)已取得所在国核清静羁系部分划定的响应资质;
。ㄈ┦褂玫拿裼煤饲寰沧氨干杓啤⒅圃臁⒆爸煤臀匏鹉チ肥忠帐浅墒斓幕蛘呔裳橹さ;
。ㄋ模┙幽芍谢嗣窆埠凸拿裼煤饲寰沧氨腹冶曜肌⑿幸当曜蓟蛘吖裨汉饲寰差肯挡糠秩峡傻谋曜。
第三十二条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核设施举行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的境外单位,应当事先到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办理注册挂号手续。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应当将境外单位注册挂号情形抄送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
注册挂号的详细步伐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制订。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及其所属的磨练机构应当依法对入口的民用核清静装备举行清静磨练。
入口的民用核清静装备在清静磨练及格后,由收支境磨练机构举行商品磨练。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凭证需要,可以对境外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核设施举行的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实验核清静监视检查。
第三十五条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在对外商业条约中约定有关民用核清静装备监造、装运前磨练和监装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的出口治理遵照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的划定执行。
第六章 监视检查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及其派出机构,遵照本条例划定对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举行监视检查。监视检查分为例行检查和非例行检查。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及其派出机构在举行监视检查时,有权接纳下列步伐:
。ㄒ唬┫虮患觳榈ノ坏姆ǘù砣撕推渌泄刂霸笔硬臁⑾嗍肚樾;
。ǘ)进入被检查单位举行现场视察或者核查;
。ㄈ┎樵摹⒏粗葡喙匚募、纪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ㄋ模┮蟊患觳榈ノ惶峤挥泄厍樾嗡得骰蛘吆笮χ贸头1ǜ;
。ㄎ澹┒杂兄ぞ菖⒖赡鼙4嬷卮笾柿课侍獾拿裼煤饲寰沧氨富蛘咂渲饕考,予以暂时封存。
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应情形,提供须要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及其派出机构在举行监视检查时,应当对检查的内容、发明的问题以及处置惩罚情形作出纪录,并由监视检查职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认真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认真人拒绝签字的,监视检查职员应当将有关情形纪录在案。
第四十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监视检查职员在举行监视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并为被检查单位守旧手艺神秘和营业神秘。
民用核清静装备监视检查职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占企业的正当权益,或者使用职务上的便当索取、收受财物。
民用核清静装备监视检查职员不得从事或者加入民用核清静装备谋划活动。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发明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有不切合发证条件的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分应当增强对本行业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治理,催促本行业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遵守执法、行政规则和核清静监视治理划定。
第七章 执法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及其民用核清静装备监视检查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ㄒ唬┎蛔裾毡咎趵ń蚁允许证的;
。ǘ)发明违反本条例划定的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置惩罚的;
。ㄈ├挠弥叭ㄇ终计笠档恼比ㄒ,或者使用职务上的便当索取、收受财物的;
。ㄋ模┐邮禄蛘呒尤朊裼煤饲寰沧氨改被疃;
。ㄎ澹┰诿裼煤饲寰沧氨讣嗍又卫硎虑橹杏衅渌シㄐ形。
第四十四条 无允许证私自从事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责令阻止违法行为,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五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不凭证允许证划定的活动种类和规模从事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责令阻止违法行为,限期纠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纠正的,暂扣或者吊销允许证,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六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变换单位名称、地点或者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允许证变换手续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责令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暂扣或者吊销允许证。
第四十七条 单位伪造、变造、转让允许证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收缴伪造、变造的允许证或者吊销允许证,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组成违反治安治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分;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未凭证民用核清静装备标准举行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责令阻止违法行为,限期纠正,榨取使用相关设计、装备,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纠正的,暂扣或者吊销允许证,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九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责令阻止违法行为,限期纠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逾期不纠正的,暂扣或者吊销允许证,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睿
。ㄒ唬┪形慈〉孟煊υ市碇さ牡ノ痪傩忻裼煤饲寰沧氨干杓啤⒅圃臁⒆爸煤臀匏鹉チ坊疃;
。ǘ)聘用未取得响应资格证书的职员举行民用核清静装备焊接和无损磨练活动的;
。ㄈ┙裨汉饲寰差肯挡糠秩范ǖ囊ひ栈方诜职渌ノ坏。
第五十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对本单位在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中泛起的重大质量问题,未凭证划定接纳处置惩罚步伐并向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报告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责令阻止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限期纠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逾期不纠正的,暂扣或者吊销允许证,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第五十一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责令阻止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活动,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暂扣或者吊销允许证:
。ㄒ唬┪雌局せㄌ謇钅恐柿堪芊指僖⒕裼煤松枋┯说ノ簧蟛樵蕹傻;
。ǘ)在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和装置活动最先前,未凭证划定将有关文件报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备案的;
。ㄈ┪雌局せň傩心甓绕拦啦⑾蚬裨汉饲寰差肯挡糠痔峤黄拦辣ǜ娴。
第五十二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无损磨练单位出具虚伪无损磨练效果报告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吊销允许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严重焊接质量问题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吊销其资格证书。
第五十四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无损磨练职员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无损磨练效果报告严重过失的,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分吊销其资格证书,或者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责令其阻止民用核清静装备无损磨练活动并提请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分吊销其资格证书。
第五十五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单位未凭证划定举行设计验证,或者民用核清静装备制造、装置单位未凭证划定举行质量磨练以及经磨练缺乏格即交付验收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责令限期纠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纠正的,吊销允许证,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第五十六条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责令限期纠正,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逾期不纠正的,吊销其核设施制作允许证或者核设施运行允许证,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睿
。ㄒ唬┪形慈〉孟煊υ市碇さ牡ノ痪傩忻裼煤饲寰沧氨干杓啤⒅圃臁⒆爸煤臀匏鹉チ坊疃;
。ǘ)对不可凭证质量包管要求证实质量受控,或者泛起重大质量问题未处置惩罚完毕的民用核清静装备予以验收通过的。
第五十七条 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和无损磨练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切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暂扣或者吊销允许证。
第五十八条 拒绝或者阻碍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及其派出机构监视检查的,由国务院核清静羁系部分责令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或者在接受监视检查时弄虚作假的,暂扣或者吊销允许证。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被依法吊销允许证的单位,自吊销允许证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领取允许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申请领取民用核清静装备设计、制造、装置或者无损磨练允许证的单位,应当凭证国家有关划定缴纳手艺评审的用度。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寄义:
。ㄒ唬┖饲寰不底氨,包括执行核清静功效的压力容器、钢制清静壳(钢衬里)、储罐、热交流器、泵、风机和压缩机、阀门、闸门、管道(含热交流器传热管)和管配件、膨胀节、波纹管、法兰、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念头构、支承件、机械贯串件以及上述装备的铸锻件等。
。ǘ)核清静电气装备,包括执行核清静功效的传感器(包括探测器和变送器)、电缆、机柜(包括机箱和机架)、控制台屏、显示仪表、应急柴油发电机组、蓄电池(组)、电念头、阀门驱动装置、电气贯串件等。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